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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20-03-31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忻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9年召开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无。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设7个科,1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7人,其中,在编69人,非在编8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410家,实缴单位4194家,净增单位327家;新开户职工1.01万人,实缴职工16.94万人,净增职工0.18万人;缴存额19.52亿元,同比增长1.93%2019年末,缴存总额143.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75%;缴存余额55.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8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减少2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9.61亿元,同比增长32.01%;占当年缴存额的49.23%,比上年增加11.21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8.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万笔10.8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67%、6.84%。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4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4万笔71.16亿元,贷款余额37.5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26%、18.09%、17.1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7.8%,比上年末减少2.7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相同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9年,融资1.58亿元,归还3.09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82.24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37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无1年(含)以下定期,1年以上定期15.9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4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7.8%,比上年末减少2.7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1469.84万元,同比增长56.65%;存款利息20338.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1119.33万元,无国债利息,其他12.3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7836.77万元,同比下降20.7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351.81万元,无归集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284.66万元,其他200.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3633.07万元,同比增长131.74%;增值收益率4.84%,比上年增加2.1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533.0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0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50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089.3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23.3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649.92万元,同比下降44.33%。其中,无人员经费,无公用经费,专项经费649.9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62.64万元,逾期率1.7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0533.07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8089.3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5.4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4%。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8.46%、1.04%和1.9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国有企业占10.42%,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0.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其他占1.7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84%,国有企业占28.97%,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0.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4%,其他占5.88%;中、低收入占98.71%,高收入占1.2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88%,国有企业占27.67%,城镇集体企业占0.79%,外商投资企业占0.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2%,其他占9.58%;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二)提取业务:2019年,4.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6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6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75%,租赁住房占34.1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3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7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3%,高收入占1.7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6.38%,比上年末减少0.6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428.7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39%,90-144(含)平方米占76.47%,144平方米以上占11.14%。购买新房占81.6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8.3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17%,30岁-40岁(含)占45.96%,40岁-50岁(含)占19.06%,50岁以上占7.81%;首次申请贷款占27.7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2.29%;中、低收入占98.82%,高收入占1.1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34笔22588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331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561.3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05%,比上年增加4.3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忻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和2018年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当年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4280元、最低不低于1600元,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最高12%、最低5%。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情况: 

  2019年,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1.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借助全市营商环境迎评促改之机,从改善硬件环境和改进软性服务两方面入手,全面整治中心工作作风,努力打造政府窗口服务新形象。 

  一是认真梳理中心所有对外业务,最大限度减少收取要件,减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制作了业务明白卡,在综合服务平台、大厅内公示办事指南,网上业务大厅开通18种业务,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力争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 

  二是服务大厅设立协办导办台,专人负责指导办事群众使用大厅设备,分流引导办事群众,解释业务政策,打印缴存证明或计算贷款额度,适时帮助咨询的群众。 

  三是窗口安装了服务评价器,定期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对窗口服务满意度进行汇总,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一系列举措有效改进了窗口服务,提升了服务效能,得到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 

  根据全国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实现房贷利息专项扣除的要求,需要以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为依据,核对纳税人申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技术方案》报送数据要求进行了接口开发,于2019年6月3日完成了新建数据采集、数据上报、数据调整、数据查询、平台管理等共享平台功能,按时完成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的上报工作。平台运行以来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按要求上报基础数据。 

  2、接入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共享数据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与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对接,目前已经接入的平台包括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异地转移接续、工商服务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公安的个人身份信息、全省部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信息、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贷信息等共享接口。中心正在开发全省不动产信息、民政婚姻信息等共享接口。在与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融合的基础上打通省内跨地市公积金业务来回跑,反复提交资料等问题,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业务办理模式。 

  3、接入市数据共享平台 

  我中心接入市数据共享平台的接口有: 

  (1)2019年11月25日接入忻州市不动产信息查询接口。 

  (2)按照市政府要求向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了16个接口的基础数据,实现了与我市其他单位对我中心公积金数据共享的需求功能。 

  4、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1)完善了线上业务查询、办理的短信验证功能; 

  (2)完善了网厅电子签章系统和数字证书的登录验证功能; 

  (3)增加了偿还异地中心贷款提取、偿还商贷提取和异地转移接续; 

  (4)积极与当地人民银行沟通对接,计划实现纳入第二代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报送与查询功能。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19年6月市中心服务大厅通过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考核。 

  2、2019年12月我中心被市文明办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3、2019年4月我中心张尚富同志被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山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4、2019年5月我中心张尚富同志入选“中国好人”榜。 

  5、2019年6月我中心张尚富同志被忻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忻州市道德模范”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为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清收逾期贷款,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2019年中心委托法律顾问办理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案件26个,起诉案件20个,办结20个,追回逾期贷款28.59万元,有效降低了中心贷款逾期率。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9年,我中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对中心违规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的三名同志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并通过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信息化水平,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