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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3-08-22 来源: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 中 小
一、办理条件
借款在贷款发放后,可申请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向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还款方式可由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变更为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办理一次。
二、提供要件
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受理窗口办理。如借款人申请办理等额本息变更为等额本金业务,根据《忻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还需携带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征信报告及以下相应的收入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
市直:0350-3032656 忻府区:0350-3032009 定襄:0350-60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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