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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

  作者: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12-12       来源: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    中    小     

  一、基本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有效期1个月);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已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无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获取信息的缴存职工还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所有时间段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5. 符合受委托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银行账户;

6.收入证明:

7.由所在地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售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不低于15%(或国家规定的首付比例)的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担保方式(二选一):

1)房产抵押。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 

2)质押。有效的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出质人和共有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流程

申请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审批贷款→前往银行盖章→返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方式为质押的,出质人和共有人携带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前往银行办理质押手续)→交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担保方式为质押的,交回《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质权设定通知书(回执)》)→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