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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7-05 大 中 小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办理时限:
中心审核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授权中心审批。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期限为1年,期满后单位应当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仍不能正常缴存的,须重新申请。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录入系统→上传扫描件→提交→审核→打印凭证
收费信息:无收费
投诉电话:0350-3029544
咨询电话 :
市直管理部:0350-3032656
忻府区管理部:0350-3032009
原平管理部:0350-8223287
定襄管理部:0350-6037300
五台管理部:0350-6516338
代县管理部:0350-5227131
繁峙管理部:0350-5527787
宁武管理部:0350-4721799
静乐管理部:0350-3232199
神池管理部:0350-4243112
五寨管理部:0350-4330250
岢岚管理部:0350-4536330,0350-8132174
河曲管理部:0350-7229197
保德管理部:0350-7323215
偏关管理部:0350-765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