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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取款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3-05-16
信件内容 我2018年买的房子,当时是异地贷款,没有把住房公积金都取出来,现在想把余额都取出来可以么,拿上购房合同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3-05-19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在忻州缴交住房公积金,2018年在异地购房,持2018年购房合同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因为文件要求签订日期3年以内经房屋网签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才可以。
如果在省内异地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办理了贷款,是可以每年以“偿还异地贷款提取”提取一次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为最近12个月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办理时如通过微信公众号,由于“异地贷款合同号”输入不准确或者输入错误,不能获取异地贷款信息,您只能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异地发放贷款机构的《借款合同》和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等资料通过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
   有其他疑问,请您再次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