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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3-27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听我朋友说,微信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了,但我登录以后,要求我提供产权证之类的信息,我没有,目前只能提供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信息,我还请问,如果去柜台是否需要提供无房证明?还有就是这个微信提取还可以优化一下吗?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3-29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忻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三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7、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在异地未继续缴存的;8、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其中第1、购买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4、离休、退休的;7、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在异地未继续缴存的;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以上五类提取业务均可通过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如果在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可“以租赁住房”通过微信或者柜台提取公积金,在柜台办理需提供缴存地的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