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04-17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今天在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众号上办理提取业务,偿还住房商业袋款, 为什么只能提取21元?谢谢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04-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在省内异地银行办理了商业购房贷款,按照《忻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本人和配偶是可以每一个自然年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一次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为最近12个月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办理渠道可登录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获取住房购房贷款信息线上渠道办理;经中心业务系统查询,您配偶2024年4月16日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了公积金17400元,您本人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额度为剩余的21元。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再次来电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