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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咨询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10-2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20年6月在忻州秀荣名城香榭里购买房屋一套,大红本已下。现单位在太原,由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商转公?如果可以,请问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10-28
回复内容
您好!2023年11月30日以前发放的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具体需要资料如下:一、基本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有效期1个月);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已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符合受委托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银行账户;
5.收入证明:
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缴存职工:1.与缴存信息对应的工资流水;2.社保缴纳证明;
3.综合收入认定为5000元以上的,提供纳税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 1.提供至少12个月(含)以上的银行账户流水;
2.综合收入认定为5000元以上的,提供纳税证明。
共同申请人为退休职工的 按照社保工资流水核算
6.《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8.近6个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凭证及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担保方式:
(1)房产抵押。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
(2)质押。有效的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出质人和共有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自然人阶段性担保。提供至少两名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身份证(原件)。
如有疑问可再次来信咨询或拨打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350-3032656、0350-3032009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