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提取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2-26 | |
信件内容 | 公积金账户绑定手机号已经丢了一年不用,想变更绑定现在的手机号。请问如何变更,另外辞职后辞职后并未有离职证明,如何补充材料提取剩余公积金呢?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2-31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在我中心业务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需要变更,因原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登录忻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修改,收不到短信验证码而不能修改成功。修改手机号码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1.线上途径:可由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线上修改。2.业务大厅柜台途径:您可持身份证到缴存地管理部业务大厅柜台修改。另外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以“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封存个人账户,如在账户封存期间未在异地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账户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待封存个人账户满6个月后,可登录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无需上传离职证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再次来信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