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11-07 来源: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 中 小
根据住建部《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指导意见》(建金(2022)82号)文件精神,由住建部提供的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报告中存在缴存职工身份证、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不全,已经退休、死亡、离职半年等未销户,已调离或调入本单位未办理转移或合户手续等问题。为加快我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请附件中有上述情况的缴存单位(包括机构合并、改制、注销后接收缴存职工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为缴存职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尽快补全基本信息,及时办理转移合户手续。睡眠账户缴存职工要抓紧办理提取手续。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未办理完毕以及无人认领账户余额,我中心将集中封存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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